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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部19日晚证实,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,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。
近日有媒体报道,河北等地发现多处污水渗坑,对当地环境造成威胁。
19日下午2时许,环保部向媒体通报,会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。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。
19日晚18时,初步调查结果出来。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,19日上午,环保部和河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廊坊市大城县两处渗坑。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,2013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,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。废酸倾倒事件发生后,大城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,但治理一直未完成。
19日晚,大城县政府也通过其官微发布《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》(下称《说明》)。该《说明》称,18日晚,已组织县环保、公安等部门对渗坑情况进行详细调查。
《说明》称,两渗坑均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。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。渗坑污染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。2013年5月28日,大城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,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。
《说明》称,2014年3月,大城县政府经过调查比较,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;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。
砖厂渗坑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当年7月,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6-9之间,色度≤50,无异味。乙方完成治理后,经该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,并出具了报告。但是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,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。2016年9月,水质再次出现反弹,南赵扶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,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。
县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月至当年7月,进行治理,合同约定,治理完成后,水的ph值达到6-9之间,色度≤50,无异味。由于技术等原因,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,南赵扶镇政府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《补充合同》,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。2016年9月,大城县政府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。法院做出判决: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;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。
2016年底,大城县政府将上述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,预算3848万元。
对于《说明》中“碧水源公司”的表述,20日凌晨4时35分,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300070.sz)品牌副总监戴钢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,“经过和当地政府人员核实确认,涉事公司名称为: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,社会信用代码为:91131003561967c。大城县的渗坑污染事件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。”
20日早8时,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何愿平对记者表示,该事件纯属乌龙事件,《说明》所指的“碧水源”非“北京碧水源”,涉事“碧水源”是一家在河北地区抢注同名商标的公司,北京碧水源在河北无此类业务,也从未受到过法院起诉。20日早,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此事发布澄清公告。
据了解,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地区拥有多家ppp合资公司,包括“河北碧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”“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”“秦皇岛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”“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”“巨鹿县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”“廊坊市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”等,凭借其水处理膜技术,已在河北广泛开展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、自来水厂的深度处理、海绵城市建设等多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。
大城县政府上述《说明》称,已成立了县长为组长,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,环保、公安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渗坑治理领导小组,加快推进渗坑治理。由环保、国土部门对渗坑水样、土样进一步检测,查清污染物主要构成,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依据。
大城县政府表示,正在积极联系国内顶尖治理公司对污染水体进行研究,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。由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负责,对已列入2017年重点工程的渗坑治理项目,尽快开展治理招标。同时,举一反三,由县环保局牵头,各乡镇配合,迅速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工业污水渗坑治理回头看、新工业污水渗坑摸排、生活垃圾坑以及生活垃圾堆摸排工作,形成台账,制定治理方案,迅速治理。
第一财经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,联合调查组已要求大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对渗坑水体、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,并制定整治方案,加快治理进度,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,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。环保部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。
此外,环保部会同天津市政府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,对媒体反映的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污水渗坑问题开展现场调查。环保部表示,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发布。